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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的通知
撰稿人:组织部 时间:2023-05-22 18:08:09 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将组织开展2023年第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现就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期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和党史党章、党规党纪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培训对象

经学校党委批准列入20235月发展计划的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2352628

2.培训地点:奎文校区办公楼505会议室

四、培训形式、内容

1.培训形式:培训采取学校党委集中培训、党员发展对象自学交流研讨和检测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学习任务。

2.集中授课内容: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3.自学参考资料:《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之江新语》《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在正定》《习近平扶贫故事》《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沂蒙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灯塔—党建在线”和“学习强国”平台的党的创新理论成果2023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网络学习资源(附件3)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党员发展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将作为组织发展的重要依据,请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认真做好集中培训组织工作,确保所有党员发展对象按时参加集中培训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没有经过集中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2.严格请假手续,严肃课堂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学员必须由所在党支部书记、党总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后报组织部备案,原则上理论课学习时间请假不超过一次;无故旷课以及请假超过规定次数的学员将取消培训结业资格,延长考察期,暂缓发展。学员上课期间不准迟到、早退,课堂上学员手机必须关机或调成静音模式禁止玩手机,违纪的学员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每位学员务必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3.认真交流研讨,按时报送材料。每位学员要结合集中授课和自学情况,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学思想、强党性,做合格共产党员”“汲取榜样力量,激扬青春梦想”“学党史、担使命,建功新时代四个专题撰写心得体会(要求:手写、字迹要工整、格式要清楚、不允许从网上复制,每篇不少于1500字),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收齐后于培训结束后三日内交组织部办公楼415

 

附件:1.2023年第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

2.2023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报名登记表

3.2023年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网络学习

资源

 

中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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